國際運輸工人聯盟 (ITF)
什麼是國際運輸工人聯盟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Workers’ Federation)
國際運輸工人聯盟(ITF)是由運輸工人工會所組成的國際工會聯盟。任何由運輸行業成員組成的獨立工會均有資格成為ITF會員。ITF成員包括759個工會,代表155個國家/地區中的4,600,000名運輸工人。 ITF是國際工會聯盟(ITUC)旗下多個全球聯盟工會之一。ITF總部位於倫敦,在內羅畢、瓦加杜古、東京、新德里、里約熱內盧、喬治敦、莫斯科與布魯塞爾設有辦事處。
目標
ITF的目的在其憲章中闡明。分別是:
- 在社會公正與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推動和平
- 幫助附屬工會維護其成員的利益
- 為附屬工會提供調研與信息服務
- 向處於困境中的運輸工人提供一般援助
儘管ITF的活動範圍很廣,但是這些活動可最精闢地概括為以下三點:
- 代表
- 信息
- 實踐團結
ITF執行及保障有關運輸行業的運輸工會工人的就業,就業條件及安全等的利益。ITF的重要職能是向工會介紹有關世界其他國家或地區運輸行業的發展動態。 ITF還設有一個專業的教育部門,致力於發展強大並具民主精神的運輸工會。當某一國家/地區的運輸工會與雇主或政府發生衝突,並且需要由其他國家/地區的工會提供直接幫助時,ITF負責維護國際團結。所需的團結類型從抗議宣言、遊行示威與政治壓力,到罷工、聯合抵制等形式的直接勞工行動不等。團結的典型案例是ITF組織海運業在全球範圍內反對船主通過使用方便旗(FOC)逃避國際法律與國家工會的束縛。
什麼是方便旗 (Flag of Convenienc)
方便旗(FOC)船隻是指懸掛非船主國家國旗的船隻。低廉的註冊費、低稅甚至免稅以及可隨意僱用廉價勞動力是船主選擇懸掛他國國旗的動機因素。ITF在聲明註冊船隻是否為方便旗船時會考慮海外船隻註冊與懸掛國旗的程度,以及下列附加標準:
- 船旗國在船隻上執行國際最低社會標準的能力與主動性,其中包括尊重基本人權與工會權利、交往自由性以及與正當工會集體談判的權利。
- 由批准與執行國際勞工組織(ILO)公約與建議書程度所確定的社會記錄。
- 由批准與執行國際海事組織(IMO)公約以及由港口國控制檢驗,缺陷與滯留所表明的安全與環保記錄。
ITF相信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的規定,船隻實際擁有者與船隻所懸掛的旗幟之間應當存在“真正關係“。而FOC註冊船隻則不存在“真正關係”。這些註冊船隻中的一些制定有水平低下的安全與培訓標準,並且對船員的國籍不設任何限制。有時,由於存在語言差異,海員們無法相互有效溝通,使得船隻的安全性與運行效率受到威脅。船隻以FOC名義進行註冊後,許多船主將會僱用他們可以找到的最廉價勞動力,支付最低的薪水,並且通過降低船員的生活與工作條件標準來削減費用。全球化使得這種狀況愈演愈烈。在競爭日趨激烈的船運市場中,每一艘新的方便旗船被迫通過提供盡可能最低的費用以及最低標準的管制來自我提升。同樣,船主為了在競爭中取勝被迫尋找最為廉價並且管製程度最低的方式經營船隻。
關於方便旗運動 (FOC Campaign)
ITF的方便旗運動於1948年正式發起。
方便旗運動包括兩方面:
- 旨在通過實現在全球範圍內接受船旗與船東、管理者及海員的國籍或居住地之間的真正關係廢除方便旗體制的政治運動;
- 旨在確保工作在方便旗船上的任何國籍海員不受船東剝削的行業運動。
在過去60年當中,ITF海事工會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試圖確立針對在方便旗船上工作的海員的最低可接受標準。這些標準構成了ITF集體協議的基礎,其中確立了在方便旗船上工作的任何國籍船員的工資與工作條件。方便旗運動成功地使許多方便旗船執行了體面的最低工資與條件標準。有近1/3的方便旗船目前受ITF協議的保護,使得直接受保護的海員數量超過150,000人。方便旗運動是ITF海員工會與碼頭工人工會的共同責任。這兩個組織在方便旗運動的決策機構 – 公平實踐委員會(FPC)中設有代表。無論是通過直接採取行動,還是與海員工會合作,碼頭工人工會的參與將繼續成為此項運動獲得成功的關鍵。
關於檢查員 (Inspector)
ITF 有一個由約130餘名檢查員組成的網絡,覆蓋全球的各個港口。 ITF檢查員是負責處理ITF方便旗運動有關問題的全職或兼職工會官員。許多ITF檢查員為海員或碼頭工人出身。其職責為檢查停靠在各自所在港口內的船舶,確保船上海員享有體面的工資、工作條件與生活條件。他們進行例行檢查,並且也應船員的要求視察船舶。必要時,他們協助依法採取保護海員權利的行動。除了各自母語之外,所有ITF檢查員均會講英語,並且在某些情況下還會講其他語言。
什麼是香港海員屬會協調委員會 (Hong Kong Seafarers’ Coordination Committee)
香港海員屬會協調委員會(HSCC)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內三家海員工會所組成,包括香港商船高級船員協會(Merchant Navy Officers’ Guild-Hong Kong),香港海員工會(Hong Kong Seamen’s Union)及香港航業海員合併工會(Amalgamated Unions of Seafarers-Hong Kong),它們均為ITF的屬會。香港海員屬會協調委員會於一九九六年四月十八日正式成立,其成立目的為整頓及協調有關船東、海員、國際運輸工人聯盟及工會之間的事務。香港海員屬會協調委員會成立的另一目的為推廣及保護香港航運業的利益,維持香港航運業的穩定及繁榮。
什麼是香港集體談判協約 (Hong Kong 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
ITF方便旗船運動關於國旗船(指未被ITF宣稱為方便旗的船舶登記)的有關政策為在船上工作的海員必須受到船旗國ITF屬會所簽訂的集體談判協約的保障。ITF認可香港三家海員屬會為香港註冊船舶簽訂的集體談判協約。香港三家海員工會以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的標準為基礎,制定了集體談判協約中海員之工資及待遇。旨在保護在香港註冊船舶上工作的海員的權利,實現和諧的勞資關係,保持高質量的國籍旗及香港船舶註冊在國際航運界的地位。香港三家海員工會得到香港海事局的支持,建議經營香港註冊船舶的船務公司簽訂香港海員屬會協調委員會的集體談判協約現時已經有800多艘香港註冊船舶簽訂了香港海員屬會協調委員會的集體談判協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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